【轉貼徵才】內政部國土管理署

聘用人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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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/05/20~113/05/31

1.經政府立案之公、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,主修都市計畫或國土規劃等相關領域。
2.需實際從事都市計畫或國土規劃等1年以上相關經驗(碩士以上除外),並具工作履歷證明文件者。
3.積極熱忱,負責盡職,能配合加班或出差,具備簡報、文書處理等電腦基本操作能力。
4.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事者。

1.辦理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之制度、政策研析及相關業務。
2.辦理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等相關業務。
3.協助審議國土功能分區及其分類。
4.其他臨時交辦業務。

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4樓(國土計畫組)
cute2013@nlma.gov.tw

1.意者請檢具(1)公務人員履歷表(簡式)(可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\求才訊息網頁免費下載,請務必詳實填寫)(2)身分證正反面影本(3)大學以上學歷證書影本(4)其他工作證明文件、證照影本或特殊身分證明等資料,並於113年5月31日前(含)線上應徵本職缺,將上開資料E-mail至cute2013@nlma.gov.tw(聯絡人:許小姐,電話:8771-2943),信件主旨請註明【應徵國土計畫組聘用職務代理人】,或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「事求人」網頁,職缺明細頁面點擊【我要應徵】,前往【不須具公務⼈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】,註冊啟動帳號後,維護「個⼈簡歷、簡要自述」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(請將證照資格/作品附件等相關文件等合併掃描為單⼀PDF檔案後上傳)。
2.請於履歷表註明通知面試公文可寄達之郵遞區號及住址、可隨時聯絡之電話號碼(如行動電話號碼)及電子信箱。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,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、不通知。
3.本職缺係國土計畫組(專員)請假及育嬰留職停薪期間(至114.3.31止)之職務代理人,如聘用期滿或聘用原因消失須無條件解聘,不得申請留用或請求協助。
4.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2名,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,候補期間為3個月,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,由本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。
5.本職缺月酬待遇薪資,研究所畢業為328薪點,換算薪資為新臺幣(以下同)44,280元,大學畢業為312薪點,換算薪資為42,120元。